【時論:《海峽評論》173期 2005年5 月1日】
四月十一日報載:「為反制中共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扁政府大陸委員會決定暫時中止大陸新華社及人民日報兩家媒體的來台駐點採訪,陸委會主委吳釗燮表示,該兩家媒體只取台灣政治光譜中最極端的意見,無助於增進兩岸了解。」
吳釗燮並沒有指責二家記者報導不實,而是「只擷取台灣政治光譜中最極端的意見」這裡有二個問題值得質疑。
一、是新聞報導也好,歷史敘述也好,再真實的歷史,寫的歷史不可能是真實歷史的全部,否則,我們要讀一部二十五史,至少得須二千五百年。所以,歷史和報導必有選擇在內。因此,媒體有沒有報導「最極端意見」的權利。若有,吳釗燮憑什麼干涉記者報導的自由?若沒有,台灣還是一個新聞自由的地方嗎?只有吳釗燮准的才能報導,不准的就不能報導?
二、「極端的意見」,還得要問是不是真理的問題。在人類思想史上,真理經常都是「極端的意見」,而遭受迫害。例如,蘇格拉底說「太陽是燒紅了的石頭」,違反了希臘人以太陽為神的「極端的意見」而遭處死;伽利略說地是圓的,是違反聖經地方之說的「極端的意見」,而受教廷迫害。今天扁政府最不「極端的意見」是「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台灣尚未能正名制憲,這是事實嗎?這種謬誤的意見必須報導才不是不「極端的意見」嗎?但陳水扁卻說「正名制憲」「做不到就是做不到」,謝長廷也說要遵守「憲法一中」,難道媒體必須要服從吳釗燮的意志報導謊言和欺騙嗎?吳釗燮在《反分裂國家法》草案還沒公佈前,造了一大堆的謠,說什麼《反分裂國家法》通過後,凡資助過民進黨和台獨的大陸台商都要被處罰,扁政府公務員和民進黨員出國到中共邦交國都要被引渡,這些謠言必須報導嗎?
二家記者只報導了「極端的意見」事實,而未報導吳釗燮瘋狂的造謠,就中止二家記者來台的採訪權,這種「台灣第一,台灣優先」未免太「鴨霸」了罷。
吳釗燮沒有說出那些「極端的意見」內容,台獨御用報《自由時報》則於十一日指出:「『不搞分裂復何懼哉?台團體揭露三二六遊行本質』、『台灣五大民間團體集會拒絕分裂盼和平統一』、『台灣學者:反分裂國家法對台灣人民表達了相當的善意』、台灣學者認為:『反分裂國家法」體現了大陸處理兩岸關係的務實性』、『島內人士評《反分裂國家法》:理性溫和、追求和平』。上述這些台灣人看來極度荒謬的新聞標題。其實是取中國最大官方媒體集團『新華社』,在三月十七日到二十日,也就是北京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之際,發自台灣的五則最新報導。」
其實這些報導完全是事實,是報導了敢言的一些台灣統派的言論和主張而已。從最近的總統選舉和立委選舉來看,反分裂反台獨的選民當在一半以上,只是台灣媒體不是被控制,就是被裹脅,而無法或不敢說出真心話而已,敢言的台灣統派正是為這些廣大的弱勢族群代言。
再說,「台灣民間五大團體集會拒絕分裂盼和平統一」,就是報導了三月二十日,由中國統一聯盟、中華教授協會、民主團結聯盟、和平統一促進會、新同盟會聯合舉辦的記者會和演講會。在他們發出的新聞稿中要表達的意見全文如次:
「自三月八日,北京公佈《反分裂國家法》以來,台獨團體即藉機挑釁。三月十四日,該法通過後,民進黨即宣佈三月二十六日將發動五十萬人的示威抗議。眾所周知,《反分裂國家法》是民進黨和扁政府「正名制憲」升高兩岸對立的結果。陳水扁雖已辭民進黨主席,但亦不知自我檢討,反而火上加油,呼籲民進黨要有百萬人的示威抗議。台灣的輿論已為扁政府裹脅,民意亦為扁政府扭曲,所以,我們身為中華民國國民,不能不有告於全台民眾凡三。
(一)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國家領土主權不容分裂。《國家安全法》第二條亦明文不得主張『分裂國土』,甚至陳水扁承諾的『四不一沒有』還包括了《國家統一綱領》。如果扁政府能遵守憲法,奉行法律,信守承諾,又何《反分裂國家法》之有?既使有,又何懼之有?
(二)統、獨都不是兩岸現狀。是統一,就不必《國家統一綱領》;是獨立,就不必『正名制憲』。兩岸現狀實為『一中分治』,但中國領土主權完整,此亦為國際之共識,故兩岸問題之解決『應得到兩岸人民同意』。『正名制憲』得到了兩岸人民同意嗎?甚至得到了台灣島內人民的同意嗎?這不但是破壞了兩岸的現狀,也是破壞了島內憲法、法律秩序的現狀!島內民眾或受欺於一時,或敢怒而不敢言,但這樣的扁政府能不是國際的『麻煩製造者』嗎?
(三)三月一日,陳水扁就曾公開宣稱『正名制憲』成立『台灣共和國』,他任內做不到,不自欺欺人了。不能『正名制憲』成立『台灣共和國』,又何懼於一紙具文的《反分裂國家法》?或謂為了安撫台獨基本教義派,但為安撫台獨基本教義派昇高兩岸對立,廣大的台灣人民又何辜,必須陷於兩岸對立的緊張和惶恐之中?一旦玩火自焚,廣大的台灣人民何能免於魚池之殃?
所以,我們必須代表無辜的不支持台獨的廣大的台灣人民,向台獨當局呼籲,必須懸崖勒馬。我們也要向島內外表明,台獨當局並不能代表我們愛和平、愛民族、愛國家的廣大的台灣人民。」
請問吳釗燮這「五大民間團體」所言,那一句不是事實?我們願意與吳釗燮和陸委會公開辯論。其實,不是事實的是吳釗燮所製造的《反分裂國家法》的謠言。只准報導吳釗燮的謠言,不准台灣統派主張真實的事實,難道台灣要回到中世紀的黑暗時期嗎?吳釗燮台獨要玩火自焚,難道台灣人民不奉陪的權利都沒有嗎?
思想自由是指思想表達的自由,言論自由是指言論傳播的自由,自由是指要有反對的自由。台灣統派自李登輝台獨政府以來,言論傳播被封鎖,甚至被打壓、栽贓,被台獨政府控制和裹脅的台灣媒體不報導傳播台灣統派的主張也就罷了,也不准大陸媒體報導傳播,台灣還有思想言論自由嗎?
吳釗燮終於拆穿了陳水扁「人權立國」、「言論自由」的謊言。吳釗燮蠻橫粗暴,以政治權力迫害報導台灣統派的言論自由。但陳水扁「做不到」的台獨,吳釗燮做得到嗎?當年教廷壓迫伽利略要他承認地是方的,伽利略說:「雖然我承認地是方的,但地仍然是圓的。」即使吳釗燮封鎖得了台灣統派的言論,但台灣仍然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畢竟是要統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