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30

違憲竄史 罪不容誅--嚴厲警告陳水扁、杜正勝

【時論:《海峽評論》168期 2004年12月1日】
 以知識而言,歷史是人類經驗知識累積的過程,無知於歷史即無知於經驗知識的全貌,也無知於今天事物的究竟,基於對過去經驗知識的認識,才能創造未來文明的進步。故史遷謂「述往事,思來者」,而班固謂史遷著《史記》為「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所謂「以古鑑今」、「鑑往知來」,都是指歷史作為知識功能而言。
 歷史也是一個民族或國家的共同記憶,而成為團結這一民族或國家的共識,故日據下連雅堂先生懷亡國之痛發憤著述《台灣通史》言:「夫史者,民族之精神,而人群龜鑑也。代之盛衰,俗之文野,政之得失,物之盈虛,均於是乎在,故凡文化之國,未有不重其史者也。古人有言:國可滅,而史不可滅。」
 所以,「亡人之國,先亡其史」。自一九九七年起,李登輝即假國中「認識台灣歷史教科書」竄史,經各方群起反對抗議,竟而廢除國中歷史課程,九年一貫,改為「社會科」。
 去年,公布修訂《高中歷史科課程綱要草案》,毀史竄史之跡更甚,又引起爭議,除了台獨基本教義派叫好外,學術界和教育界又群起反對。教育部長黃榮村在強大的台獨當局壓力下,為了不做歷史的罪人拒絕通過實施,而黯然下台,卻為學者從政保留了知識份子風骨的典範。
 十一月初,考試委員林玉体當選今年的典試長,即揚言文官考試的本國史地只考台灣史地,而引起大譁,卻橫蠻的表示:「我是典試長,我最大。」接著,十一月七日,陳水扁出席台獨基本教義派的「台灣教授協會十四週年慶」,發表演說,支持林玉体的說法,根據總統府網站,其公佈的原文如次:
 「目前台灣存在一個非常嚴重的『國家認同』問題,有些人一直不肯認同台灣,和對岸中國隔海唱合,在過去四年多來不斷地扯政府的後腿,不斷地羞辱阿扁、李前總統與政府團隊。當我們面對鴨霸的惡鄰居中國的時候,我們想建立堅強的國防與心防,所以要提出六千多億元的軍購預算案,但是在國內有些人無法認同台灣,不但不敢對中國嗆聲,更用盡各種理由極力來反對保衛台灣的軍購案,這就是『國家認同』的大問題,尤其更令人無法放心的是,有些人甚至錯把『敵國』當作『祖國』。」
 「另外,還有一些人對台灣的歷史與地理了解不足,對本國史地所包含的範圍認識不清,還認為本國史就是中國史,以為本國地理還應包括中國及蒙古國的領土。但是,我們大家都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另外一國,蒙古共和國也是另外一國,不是本國。所以,有些人一聽到本國史地的考試範圍要限於與台灣有關的部分,便暴跳如雷,這也是『國家認同』的問題。而造成這些『國家認同』危機的根本原因,則在於教育出了問題。所以,台灣更需要教育的大改革。台灣的教育必須培養國民做個『堂堂正正的台灣人』,有國際觀、有公民意識
與有普世價值的觀念才對。」
 經過陳水扁的詮釋和定義,於是乎中國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又等於外國和敵國,中國史變成了外國史而非本國史;本國則是台灣,只有台灣史才是本國史,「台灣國」也就呼之欲出了。加之,他在這段話前面還有一段話──
 「台灣是個主權獨立國家,這個事實與現狀,不是任何個人或者是任何國家所能否認的。不過,台灣雖然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的兩千三百萬人民卻不能享受百分之百的完整國家主權,這是因為特殊的歷史因素、以及中國無情的打壓與封鎖所致。」
 陳水扁的這篇演說,其實是充滿著矛盾和混淆的。
 (一)什麼是「本國」,陳水扁自稱為中華民國第十一任總統,中華民國是不是「本國」?如果不是,陳水扁豈非在當「外國」總統?如果是,「中華民國」是什麼?「中華民國」的定義,不是任何總統、政府、政黨或個人所能定義的,而是要根據憲法定義的。現行憲法,包括增修條款,中華民國之領土為「其固有之疆域」,我們或可不必去爭議什麼是「固有」,但至少中華民國憲法公佈之日──一九四七年一月一日,當為「固有」罷,增修條款則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而把中華民國領土分為「大陸地區」和「自由地區」。擁有「自由地區」和「大陸地區」領土的中華民國不是中國,那中國又在那裡呢?所以,陳水扁的說法根本是違憲之論,與憲法牴觸的法律都無效,與憲法牴觸的言論能有效嗎?
 (二)什麼是「敵國」?在動員戡亂時期,依法,中共是叛亂團體,大陸領土為「共匪」所「竊據」;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後,大陸領土為「大陸地區」。依中華民國憲法,大陸從來不是「國」,又何「敵國」之有?中華民國有「敵國」,也必須由總統根據憲法第三十八條宣佈「宣戰」,陳水扁又什麼時候向什麼國家宣戰過?陳水扁可以無法無天胡言亂語,台灣「文革」的罪魁禍首,不是他,是誰?再說,日據下,台灣總督府以中國為「外國」,為「敵國」,但台灣人民都以中國為祖國,除了呼籲大家深深接納孫中山「和平奮鬥救中國」的
蔣渭水外,連老成持重的林獻堂也在一九三六年發生「祖國事件」。除了台教會的一些「不像中國人」外,日本人都不能消滅台灣人民的祖國,陳水扁能嗎?要台灣人民以祖國為敵國,陳水扁想發動第二次「大東亞聖戰」嗎?
 (三)國家主權是不可分割的,「不能享受百分之百的完整國家主權」,就不是「主權獨立國家」,而是鮑爾所說的「台灣不是獨立的國家,沒有作為一個國家的主權」,陳水扁也知道之所以如此,「這是因為特殊的歷史因素,以及中國無情的打壓和封鎖所致」。那也就是,事實上,台灣不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反而是包括「大陸地區」的中華民國,國際上至上還有二十七個國家承認其為主權獨立國家。所以,陳水扁跟台教會所說的「台灣是個主權獨立國家」根本是欺騙,是陳水扁向台教會的集體自慰。把不存在的台灣主權獨立國要實施
於中華民國,當然是橫柴入灶,且做賊喊捉賊的指責認同中華民國的國家認同為有問題,顛倒黑白是非莫過於此。
 在陳水扁宣示要以台灣史為本國史,以中國為外國和敵國的第三天,即十一月九日,教育部上網公佈《普通高級中學歷史科課程綱要草案》。高中歷史課程分台灣史、中國史、世界史。於是,「台灣史」、「中國史」,誰是「本國史」,誰是「外國史」,遂成為敏感的政治焦點。根據陳水扁的說法,「台灣史」當然是「本國史」,「中國史」當然是「外國史」了。
 台灣史本來就是中國史的一部分,是為地方志,清代官方已有《台灣府志》之作,光復後又修過《台灣省通志》,唯連雅堂不認同異族統治,而微言《台灣通史》,其中有大義焉。為讓台灣子弟認識自己的木本水源,加強台灣人的民族意識,而教授台灣史,故八○年代學界的有識之士即呼籲把台灣史列入歷史課程。台灣非國家,以台灣史為「本國史」不但不通,而且違憲。台灣是為中華民國一省,中華民國即中國,當然中國史才能為「本國史」。
 但顯然,在「綱要草案」中,是企圖把台灣史從中國史中割裂出來,或者說是在台獨史觀主導下的結果,以至於使得中華民國史在台灣史的部分從一九四五年始,而在中國史的部分則在一九四九年終。四九年以後的中國史就沒有了中華民國,而只有共產中國。自此,中華民國只屬台灣史,而不屬中國史了。只屬台灣史的中華民國國號不是很荒謬嗎?正是因為荒謬,所以下一步要「正名」,及把中國史列為「外國史」,就理所當然了。在這樣史觀教育下的下一代,能不要求「正名」和以中國為外國嗎?
 其實這個問題,根據憲法增修條款也是可以處理的,那就是將中國史在四九年之後,區分為中華民國的「自由地區」和「大陸地區」,就不必把中華民國史腰斬了。
 關於台灣史的部分亦為荒唐。台灣史課程共分四單元,史前至十九世紀為一單元,其次是「日本統治時期」,「戰後的台灣」共二單元。包括單元名稱、主題、重點和附錄的說明,第一單元只有「漢人移民」一重點,明鄭、清朝、台灣建省不見一辭。豈不在馬關割台前,台灣為一李登輝所謂之「無主之島」。真實存在過的歷史又豈是能用橡皮擦可以擦去的。這不是以台灣史教科書來亡台灣人民的歷史嗎?
 其次,「日本統治時期」,共有「政府的作為」、「社會的變遷」、「戰爭期的台灣社會」三主題,在說明中還要求介紹「由軍人總督到文人總督的改變、『同化政策』下的各種改革等」。這完全是殖民統治階級的史觀,台灣人民的主體性何在?
 在「戰後的台灣」單元中,特列「威權體制下的內政與外交」主題,試問日本統治下難道就沒有「威權體制」,又何不見其為主題?在此主題下之重點有「威權體制的形成及其對憲政、人權的侵害」,在日本統治下就沒有對憲政、人權的侵害嗎?在日本統治下,實施「六三法」,明治憲政根本不及於台灣;台灣是「警察國家」,不但是日本警察,包括那些「警察補」的「三腳仔」都動輒對台灣人拳打腳踢,這是不是侵害人權?「綱要草案」又何其偏愛於日本的殖民統治?
 這樣的「綱要草案」明明是要消滅台灣人民的歷史記憶,要亡台灣的歷史,而杜正勝卻狡辯為「略古詳今」。雖然史學界有「當代史」的說法,但一個歷史事件的發展和沉澱是須要時間的,或幾十年或上百年。中國史家傳統以後朝人修前朝史,就是須要時間的沉澱,一些史料的浮現也須要時間,美國也有檔案的解密時限。「今」不為「史」亦明矣。「略古」又何以「以古鑑今」,「鑑往知來」,杜正勝不言「亡史」而言「略古」亦明矣。「詳今」則只能為當權派的政治宣傳而已,又何能言史。
 陳水扁、杜正勝以亡史教育教育台灣的下一代,正是戰後日本學者西野英禮所言:「由於日本人的教育,台灣人民的精神負擔與被破壞的情形很大,是無可比喻的;企圖使台灣人忘掉民族性的白癡化教育的弊害,不知自此之後還要使台灣民眾的痛苦再挨幾十年?我以為在日本的台灣殖民地化之中,最受誇耀的教育制度的確立,不就是對於住民最為野蠻的行為嗎?我以為這是比任何血腥的彈壓,還要來得野蠻。」
 政治上的得失沉浮,「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但違憲竄史,罪不容誅,陳水扁、杜正勝必須懸崖勒馬了。你們以「企圖使台灣人忘掉民族性的白癡化教育」,來荼毒台灣子弟的心靈,你們即使逃得過一時,但能逃得過未來歷史最嚴厲的審判嗎?□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