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29

「新台灣人」的歷史觀--論馬英九「二二八紀念會」之致詞

【《海峽評論》1999年4月號100期】
 報載台北市長馬英九,於「二二八紀念日」,在「二二八」紀念碑前,以不流利的閩南話,做了五分鐘的致詞。人們皆把焦點放在他那結結巴巴不流利的閩南話上,甚至受難家屬代表林宗義感動得幾乎淚下。其實更重要的是,小馬哥致詞的內容代表了新一代「新台灣人」,對舊台灣人舊悲情的超越。
 小馬哥把「二二八」的本質界定為「與其說是族群對立所造成的衝突,不如說是導因於國家公權力的濫用」。這一本質性的界定,不但超越了歷來政府首長的說詞,也超越了一些學者專家的認識。在學術上,這一界定才比較合乎歷史的事實;在政治上,也有利於「新台灣人」的融合。
 台灣光復後,除了台灣同胞簞食瓢飲以迎王師的場景外,我們也看到兩岸同胞共同聲援一九四六年在東京「澀谷事件」被日本警察槍殺的台灣同胞,我們也看到台灣同胞聲援遠在北京遭美軍強暴的北平大學生「沈崇事件」,也看到台灣同胞聲援大陸同胞「反內戰、反飢餓」的遊行示威。這又是什麼「族群衝突」呢?這些「二二八」的「前史」,居然可以被研究「二二八」的學者「看不見」,這只能是學者們的懶惰。
 「二二八」之後,一些領導幹部逃亡香港,四九年中共建國前夕,紛紛前往北京投靠中共,因此,大陸每年都有「二二八起義紀念會」,在台灣的國民黨是「外省人」,難道在大陸的共產黨就是「台灣人」嗎?如果「二二八」是「族群衝突」,為什麼「二二八」的領導幹部會投奔和國民黨同一「族群」的共產黨呢?不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嗎」?
 再者,「二二八」之後,台灣同胞對國民黨「白色祖國」失望,而寄期望於正在革命誕生的「紅色祖國」,而有五○年代的「白色恐怖」。這一段歷史的過程,李登輝本人就是最好的証人。根據最近省文獻整理,戒嚴時期的政治案件就達二萬九千四百零七件,有些案件經常株連達數十人、數百人不等,故受害人就更難以統計了。「白色祖國」是外省人,「紅色祖國」又何嘗不是外省人?如果「二二八」的本質是「族群衝突」,失望於外省人又去期望外省人,台灣人真的是「頭殼歹去」嗎?
 「二二八」發生於一九四七年,小馬哥說,四九年以後來到台灣的外省人,「根本無從為一九四七年的悲劇負責,外省族群不應背負二二八事件的原罪」,這是李登輝主政以來,政府官員第一次在「二二八」問題上為外省人講了一句公道話。四九年後來台的外省人,也是被外省人(中共)打到台灣來的,自己也有一肚子的「悲情」,只好喊著「殺朱拔毛」、「反共復國」以自慰。
 對四九年以前來台的外省人,我們也難以「一竹竿子打翻一船人」。這幾十年來對台灣建設的貢獻,在經建方面,我們大概難以抹殺嚴家淦、孫運璿罷,在民主政治和言論自由方面也該有朱文伯、沈雲龍一份罷,在文教方面也不該漏掉許恪士、范壽康、葉明勳罷。尤其是連台獨學者張良澤都要頂禮膜拜的周憲文,幾十年來與世無爭,不求聞達,默默主持台銀經濟研究室,主編漢譯世界經濟名著及「台灣文獻叢刊」,蒐集歷代台灣歷史文獻,嘉惠台灣子弟,直到永遠!
 對日本殖民統治的治績都有人主張要「客觀研究」了,難道對四九年以前來台的外省人的貢獻就應該一筆抹殺嗎?
 有人要求追究「二二八」的元凶,但如果「二二八」的本質是「族群衝突」,「族群」是天生的,是上帝的旨意,那麼「二二八」的元凶不就是上帝嗎?怎麼追究啊?
 「二二八」悲劇的發生當然有其原因,小馬哥指出,「二二八悲劇的發生,有其特定的國際時空背景」。大戰之後,整個世界經濟蕭條,韓國發生「濟州島事件」,中國大陸的復員也是一塌糊塗。「二二八」是由取締私菸的天馬茶房的一槍打響,東京街頭也發生取締台灣小販,日警連發五百四十二發子彈,打死五人,重傷二十三人的「澀谷事件」。
 除了戰後經濟蕭條外,加上國共內戰又起,台灣物資大量流向大陸,更是雪上加霜,再加上政治落後,許多來台官員貪汙腐敗,軍紀敗壞。「二二八」的爆發遂成為歷史的必然。國家公權力的濫用,更造成難以彌補的國家暴力事件。
 「二二八」的本質是一樁國家暴力事件,並不是什麼「族群衝突」。把「二二八」界定為「族群衝突」,外省人當然要背負「原罪」,背負「原罪」的外省人當然永遠只能是「次等公民」,一個社會中存在著「次等公民」能「族群融和」嗎?「次等公民」能因「新台灣人」而得到「原罪」的赦免嗎?
 所以,小馬哥的「二二八」致詞,才是新一代的「新台灣人」超越舊悲情,邁向新融和的「新台灣人」歷史觀。                    □